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:会计被卷入三千万大案,家济律师情理并举为其减刑-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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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:会计被卷入三千万大案,家济律师情理并举为其减刑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家济律师 时间:2018-05-03

案情简介

李某退休后,被某贷款公司聘任为会计。从2015年开始,在经理张某的带领下开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吸收存款金额近3000万元,未归还金额近1000万元。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。

李某在张某被判决之后,也被另案逮捕、起诉,并成为该案的第一被告。

公诉机关认为,李某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,数额巨大,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,建议判刑5年。

办案经过

李某的亲属找到我们的时候,提供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,起诉书认为李某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,且是主犯,应重惩。但家属表示李某只是听从于张某的安排,希望我们为李某争取轻判。办案团队在阅卷、会见当事人后,梳理出三点轻判的意见:一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张某的名义实施,由张某管理使用;二是李某仅是会计,既不吸收存款,也不对外放贷,仅听从老板张某安排,起到辅助作用;三是李某积极协助警方破案,且主动投案,同时犯罪金额的认定存在错误。

案件结果

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,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。

办案心得

作为律师,应当保持对公诉书的质疑态度,并对其中的疑点进行准确的论证,以保障当事人受到公正对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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