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拘 程羽律师11天为其取保候审-北京家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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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拘 程羽律师11天为其取保候审

来源:家济律师事务所 作者:家济律师 时间:2019-12-26

严先生为某运动健身公司教练,其名下健身学员处于爱美之心,欲购买某减肥产品,以作为减肥之用。严先生受人之托,将自己为健身购买的减肥产品中的一盒邮寄给该位学员。学员在收到药品后,为达到快速减肥目的加量服用,加之其自身体质本就弱于常人,导致出现不良反应,随后入院治疗。学员出院后报警,严先生随后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。

严先生家属至家济律所委托时,严先生已被刑拘14天,距离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仅剩16天时间。程羽律师接受委托后,第二天即赶往看守所安排会见。经过与严先生及其家属详细沟通后,程羽律师了解到,本案不利因素主要在于严先生在被抓获归案前,曾长期从事销售该减肥药,实际涉及数量较多,涉及金额较大,且本案有同案犯对此知情。

考虑到此类案件若想取保候审,除了所起作用、涉及金额、导致后果等在内的事实入手外,还要就该类涉及特殊领域的法律法规提出法律意见,因此,程律师将更多精力集中在与检察院沟通上,并于会见后第三天提交了不予逮捕申请书,详细阐述了本次案情中查明的基本事实,及严先生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。

最终,程羽律师的意见被检察院采纳,申请书递交的第二天,人民检察院对严先生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,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。严先生已于当日重获自由。

程羽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工作,自执业以来,始终坚持尽自己最大所能给当事人以帮助,能够协调好刑事案件中公安、检查、法院及当事人各方之间的立场与矛盾,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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